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小微 2025月03月14日 57307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
本公司新增海通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规则请以海通证券的
相关规定为准。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二、重要提示:
时,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
规定。
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热线:95553
  官方网站:www.htsec.com
  客服热线:400-067-8815
  官方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在本公司官网(www.xinghuafund.com.cn)公开
披露的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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