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对此,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市场联席主管合伙人汤哲辉6月16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将推动金融要素跨境流动,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双重上市”,吸引更多以香港为枢纽的国际资本进入A股资本市场,并推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深圳产业金融中心”的加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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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哲辉表示,此举也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方面,可以促进跨境资本流动,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二次上市或双重上市,增加两地市场资金流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吸引更多国际资金、优质企业来到港交所,并可通过港交所,实现与深交所的连接。此外,深交所上市企业以人民币计价做股票交易,利于人民币在跨境投资中发挥作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此举还可以拓宽粤港澳大湾区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在汤哲辉看来,一是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二是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市场的融资工具;三是提升部分行业企业的估值水平。由于投资者结构的不同,A股和港股市场存在估值差异,双重上市可能带来估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