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目 录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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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基金在募集成立时(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运作过程中,
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 50%(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
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出资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金合同为准。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七、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
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
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
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投资。
九、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
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
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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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定风险。
十、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
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十一、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
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
的基金业绩表现。
十二、本基金设置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 6 个月,相应
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
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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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书》及其更新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金份额发售公告》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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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人
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
息查询等活动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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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限公司或接受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
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的月度对日的
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
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或转换转出申请
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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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原因暂
停交易的情况,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
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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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险保护的金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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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
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的正常交易,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共同交易日。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
易场所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方
过错情况下的电力和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及中国证
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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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
(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或转换转出申请。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A类基
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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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
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明。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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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
理人网站届时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具体发售对象以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前端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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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
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及比例的限制
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及所持基金份额比例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
后不受首次募集规模的限制。
的 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分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出资认购的不受
上述限制。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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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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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见基金管理人网
站届时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
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
原因暂停交易的情况,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新的业
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业务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办理该
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序赎回;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
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
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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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
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对于尚未满足最短持有期要求的基金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递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
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
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相
关规定变更、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
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
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相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规定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额持有人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
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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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停申购时。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理人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资人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的,或接受该申购申请会使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
份额超出基金管理人公告的限额时。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全部港股
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
交易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9、11、12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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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发生上述第 8、10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
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
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部分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除基金合同约定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可办理基金份额
的赎回外,基金管理人不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牌、延期办理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时。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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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因发生暂停赎回等情形导致相应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后无法办
理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有权相应顺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延期办理的情形下,对于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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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
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但是如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其当日未获受理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而对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未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上述“(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一并办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
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份额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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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
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尽管有前述约定,基金销售机构仍
有权决定是否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业务。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并予以公告。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每期申购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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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十八、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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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纪大厦 21、22、23、2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28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玖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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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所产生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本基金持有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
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无需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但本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
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
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基金份额转让、定期定额投资、收益分配和非交易过户等
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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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基金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
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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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届满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银复 1987【36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05,918,198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
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
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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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参加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需
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参与本基金所
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代
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
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召开事由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增加、减少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进行调整、调整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基金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理人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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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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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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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形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基金
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话、短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
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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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列明。
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方式可以采用
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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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
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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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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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
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
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
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
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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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管理人;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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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托管人;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
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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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
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
害。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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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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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
起不得少于 20 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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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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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
(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
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QDII 基金、香港
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
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经履行适当程序,本基
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
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上
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基金合同约定股
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
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
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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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
金环境的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等多
种投资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
稳定增值。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
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
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A 股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
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
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
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
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相对 A 股有稀缺性行业与个股,对资本有显著的吸引力,具
有较高的配置价值;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良好
成长性或高额股东回报率;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
相对 A 股同类公司具有显著的估值优势的公司。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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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
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
凭证进行投资。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参与存托凭证投资。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债券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严格控制风险,
追求合理的回报。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
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1)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
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
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
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信用债(含
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下同)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
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
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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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
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
用债进行投资。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的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须在 AA(含 AA)以上,其中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占信
用债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超过 50%,评级
为 AAA 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低于 50%。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
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可以结合基金管理人的内
部信用评级进行综合认定。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
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等使得投资比例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或不再符合上述约定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未受到信用衍生品保护的信用
债调整至符合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比例要求。
(4)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
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
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息差空间,从而确定是否
进行正回购。进行息差策略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回购比例以及信用风
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股性特
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
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
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
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获取信用衍生品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保护,改善组合的
风险收益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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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
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
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
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
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
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
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票期权定价模型,选择
估值合理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
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筛选,获得候选基金池、完
成组合构建,并作出最终的投资决策。具体来说:
(1)定量筛选
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基金的业绩表现、流动性、基金规模、运作时间,并对跟
踪偏离度及增强收益效果设置适当的选择标准,选取出表现稳定且符合市场发展
方向的基金。
(2)定性筛选
在定量筛选出候选基金后,本基金将从定性维度进一步判断各基金的投资价
值。例如分析基金费用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选低费率基金产品;基金经理情况,
深入了解基金经理取得优异表现的原因;基金管理人情况,剖析公司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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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情况等。
(3)基金池管理
对于符合定量和定性筛选标准的基金进入基金池。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市场行
情、政策动向等因素,持续跟踪和动态调整基金池中的基金,确保其符合定量和
定性的筛选标准。
本基金将制定基金选择标准和制度,规范基金池的出入池标准和程序。本基
金至少每季度对构建和维护的基金池进行更新和维护。
(4)基金投资
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结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审慎精选,在权衡风
险收益特征后,最终科学合理构建出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
(2)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同
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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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
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
前述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
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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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若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6.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16.2)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
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
(16.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16.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
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
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7)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7.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17.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5)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18)若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8.1)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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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净值的 10%;
(18.2)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
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
等价物;
(18.3)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
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本基金不持有具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约类信
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具有信用保护买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
本基金中所对应受保护债券面值的 10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的各
类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 个月内调整;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持有单只基金不
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
的规模为准;
(22)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1 年,最
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21)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合上述(2)、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除上述(2)、
(3)、
(10)、
(13)、
(14)、
(19)、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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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
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
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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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
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
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
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全
价(总值)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
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
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较为具
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或指
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指数或变更指数名称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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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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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期货合约、信用衍生品、票据
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
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期货结算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
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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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期货合约、股票期权、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信用衍生品和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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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对于已上市或已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3)对于已上市或已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
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
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际
收款日期间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
荐估值全价,同时充分考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回售登记
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4)对于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等有活跃市场的含转
股权的债券,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实行净价交
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应计利息作为估值全价。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应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4)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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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
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值。
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
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元等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应当以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
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制涉及的境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
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
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
估值调整。
(1)投资于非上市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
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2)投资于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3)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
易等特殊情况,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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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
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项进行估值存
在不公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
允价值。
价进行估值,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选定的第
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及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由此而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
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
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估值错误。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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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第 11 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
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市场规则变更等非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或虽发现错误但因前述原因未能避免或更正错误
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产价值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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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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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另有规定的除外;
裁费等费用;
的除外;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7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7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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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按照指定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
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按照指定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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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
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
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自行
缴纳的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代扣
代缴或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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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相应类别的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
不能低于面值;
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一致;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
时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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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
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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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披露;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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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如有)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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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
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
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
定网站上;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
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
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基
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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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
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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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变更;
负责人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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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事项时;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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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
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
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
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
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
资目标。
(十三)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信用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详细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情
况,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等,并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对基金总体风险的
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标及策略。
(十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五)投资其他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在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中应设立专门章节披露所持基金的相关情
况并揭示相关风险,具体内容包括:
费、托管费等,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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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
(十六)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
情况。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
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十八)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执行。
(十九)投资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
关信息:
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产价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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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基金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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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
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经济损
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免责: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成的损失等。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
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
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发现该错误或虽发现错误但因前述原因未能避免或无法及时更正错误的,由此造
成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
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案并公告之日止。
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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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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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所产生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本基金持有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
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无需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但本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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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
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基金份额转让、定期定额投资、收益分配和非交易过户等
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基金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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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
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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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届满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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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
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
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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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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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参加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需
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参与本基金所
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关投票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在遵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代
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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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需事先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
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所持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召开事由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增加、减少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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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进行调整、调整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基金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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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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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形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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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基金
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话、短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
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
中列明。
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方式可以采用
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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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
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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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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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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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
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
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
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相应类别的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
不能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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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一致;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
时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
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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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规定的除外;
裁费等费用;
的除外;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7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7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按照指定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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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
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按照指定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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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
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
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自行
缴纳的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代扣
代缴或纳税的义务。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
(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
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QDII 基金、香港
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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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经履行适当程序,本基
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
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上
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基金合同约定股
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
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
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
金环境的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等多
种投资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
稳定增值。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
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
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A 股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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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
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
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
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
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相对 A 股有稀缺性行业与个股,对资本有显著的吸引力,具
有较高的配置价值;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良好
成长性或高额股东回报率;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
相对 A 股同类公司具有显著的估值优势的公司。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
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
凭证进行投资。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参与存托凭证投资。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债券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严格控制风险,
追求合理的回报。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
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1)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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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
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
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
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信用债(含
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下同)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
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
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
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
用债进行投资。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的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须在 AA(含 AA)以上,其中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占信
用债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超过 50%,评级
为 AAA 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低于 50%。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
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可以结合基金管理人的内
部信用评级进行综合认定。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
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等使得投资比例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或不再符合上述约定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未受到信用衍生品保护的信用
债调整至符合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比例要求。
(4)息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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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差策略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
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
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息差空间,从而确定是否
进行正回购。进行息差策略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回购比例以及信用风
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股性特
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
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
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
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获取信用衍生品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保护,改善组合的
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
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
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
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
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
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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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票期权定价模型,选择
估值合理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
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筛选,获得候选基金池、完
成组合构建,并作出最终的投资决策。具体来说:
(1)定量筛选
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基金的业绩表现、流动性、基金规模、运作时间,并对跟
踪偏离度及增强收益效果设置适当的选择标准,选取出表现稳定且符合市场发展
方向的基金。
(2)定性筛选
在定量筛选出候选基金后,本基金将从定性维度进一步判断各基金的投资价
值。例如分析基金费用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选低费率基金产品;基金经理情况,
深入了解基金经理取得优异表现的原因;基金管理人情况,剖析公司治理理念、
运营情况等。
(3)基金池管理
对于符合定量和定性筛选标准的基金进入基金池。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市场行
情、政策动向等因素,持续跟踪和动态调整基金池中的基金,确保其符合定量和
定性的筛选标准。
本基金将制定基金选择标准和制度,规范基金池的出入池标准和程序。本基
金至少每季度对构建和维护的基金池进行更新和维护。
(4)基金投资
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结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审慎精选,在权衡风
险收益特征后,最终科学合理构建出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
(2)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同
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不
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
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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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
前述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
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6)若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6.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16.2)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
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
(16.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16.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
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
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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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7.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17.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5)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18)若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8.1)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18.2)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
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
等价物;
(18.3)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
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本基金不持有具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约类信
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具有信用保护买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
本基金中所对应受保护债券面值的 10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的各
类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 个月内调整;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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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ETF 联接基金除外)持有单只基金不
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
的规模为准;
(22)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1 年,最
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21)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合上述(2)、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除上述(2)、
(3)、
(10)、
(13)、
(14)、
(19)、
(21)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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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
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
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2%。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
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
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
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全
价(总值)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
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
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较为具
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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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或指
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指数或变更指数名称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六、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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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期货合约、股票期权、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信用衍生品和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
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
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
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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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对于已上市或已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3)对于已上市或已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
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
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际
收款日期间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
荐估值全价,同时充分考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回售登记
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4)对于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等有活跃市场的含转
股权的债券,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实行净价交
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应计利息作为估值全价。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应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4)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
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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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
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元等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应当以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
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制涉及的境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
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
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
估值调整。
(1)投资于非上市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
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2)投资于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3)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
易等特殊情况,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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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
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项进行估值存
在不公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
允价值。
价进行估值,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选定的第
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及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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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由此而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
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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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
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估值错误。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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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第 11 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
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市场规则变更等非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或虽发现错误但因前述原因未能避免或更正错误
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产价值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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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基金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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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页无正文,为《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签字
盖章页。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混合A,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混合C: 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小微
2025月06月23日
6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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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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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A最新净值1.4211,涨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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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242,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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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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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安泰瑞利中短债A最新净值1.1167,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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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A,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C: 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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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博时富泽金融债A最新净值1.0409,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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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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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与智元新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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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举办HDI技术交流大会 研发强度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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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股东会高票通过收购美兰空港控股权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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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财通资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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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鑫元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A、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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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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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奇迹日!突然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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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电池ETF广发: 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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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发布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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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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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灵:内控整改全面完成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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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健康“AI京医”多专业角色智能体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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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农银金恒债券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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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多策略混合A,诺安多策略混合C: 关于诺安多策略混合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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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只上证380ETF、上证580ETF与联接基金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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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鑫元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D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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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E: 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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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台Rokid Glasses在蓝思科技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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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科技:将以重要战略合作伙伴身份深度参与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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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50ETF: 广发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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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人保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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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朔利率债A,大成景朔利率债C: 关于大成景朔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2次分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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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股大涨,油气资源ETF涨超2%,标普油气ETF、油气ETF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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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设备股上涨,半导体设备ETF、半导体材料ETF、芯片设备ETF涨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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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股权结构变更 实控人间接持股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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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发布新一代处理器 进军服务器和AI处理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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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机构扎堆调研上市公司 电子行业“出镜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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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控股集团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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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子公司入选陕西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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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飞航空2吨级eVTOL航空器参与国家级应急消防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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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900亿元“红包”本周待派发 红利资产后市投资价值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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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完成董事会换届 加速创新转型与全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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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大师系列两款新品亮相 高端市场再添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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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零售+科技”战略 美团加码即时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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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并购重组项目过会 产业协同赋能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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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已走出低谷期 围绕降本增效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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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董事长兼总经理游玮:提升整体机身性能 攻关机器人通用技术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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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化工入选2024年内蒙古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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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亮相2025煤矿与煤化工环保产业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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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提升广汽埃安自身价值 把握企业转型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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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外延式拓展 多家北交所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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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价值成长混合A,银河价值成长混合C: 关于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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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混合: 安信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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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混合A,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混合C: 永赢汇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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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君添利中短债发起C: 国泰君安君添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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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ETF博时: 关于博时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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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处罚不触及退市红线 积极整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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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中标2080万元“三北”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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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研讨班成员到智慧互通(AICT)参观考察高精度人工智能(HAI)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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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Woolrich品牌实施小步快走、稳步推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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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回复定增审核问询函 多措并举改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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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举办内蒙古煤基新材料项目投产总结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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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积极拓展出口业务 优化国际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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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股份剥离祖名香香50.83%股权 精细化布局京津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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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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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步高质量发展 上市闽企打造投融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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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全资子公司与华乐合金集团签订年产60万吨不锈钢大方圆坯连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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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CEO李健:AI竞争焦点正从“模型”转向“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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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聚眼科人工智能战略发布会暨AI眼科医生系统首发仪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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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范式与百望股份达成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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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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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A,大成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C: 大成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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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A股市场大概率维持震荡行情,兴业上证180ETF(530680)涨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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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开纯债发起式: 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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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 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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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板” 金牛化工:目前甲醇市场生产装置开工率较高 价格没有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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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拟收购彩虹股份所持彩虹光电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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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发起A,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发起C: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数量限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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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新机遇同享混合A,万家新机遇同享混合C: 关于新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万家新机遇同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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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平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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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平稳增长一年混合: 浙商汇金平稳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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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100指数A,长城中证红利低波100指数C: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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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董事、高管石观群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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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I:亚太区837家成分股公司披露气候转型计划 清洁技术成为转型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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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超”持续升温 战略合作伙伴龙蟠科技连续两个交易日股价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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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造步入产业化深水区:万亿赛道亟待跨越“中试转化”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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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约60亿元投建化工新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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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际得:POE高端新材料项目获重要进展 中试装置成功产出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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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润美荣获“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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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诺基医药荣获科创金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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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荣获2025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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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岳先进荣获“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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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以“绿色能源 辉煌事业”为主题 携多项创新成果亮相2025上海光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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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收购事宜引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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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与必和必拓签署矿业设备供应全球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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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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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与申能和丰新能源签署1.2GW光伏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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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ETF联接基金6月16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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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渤海汇金兴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6月12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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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圆信永丰兴融基金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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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联接A: 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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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淳厚稳荣一年定开债发起基金6月12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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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公布Mesutoclax联合奥布替尼一线治疗CLL/SLL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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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上市以来持续保持大比例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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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子公司优咔科技与头部无人驾驶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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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数科与协鑫能科共建能源AI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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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消费50ETF: 汇添富国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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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中海货币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停代销机构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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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90LOF: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及恢复网上交易、客户服务系统相关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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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A100ETF天弘: 天弘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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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ETF(QDII)基金6月18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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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以来机构密集调研苹果产业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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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文化+科技”重塑文旅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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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拟1.04亿元收购誊展精密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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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兼备、智能升级 制造业企业筑牢工业韧性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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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丞基金拟入主鸿合科技 A股并购迎来“强强”战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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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银华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最新净值0.9069,涨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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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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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光大信用添益债券A最新净值1.08,涨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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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丰和债券A最新净值1.4058,跌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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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永赢惠益债券A最新净值1.1194,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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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荣获"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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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岳先进荣获“半导体电子材料”国际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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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持续活跃 年内44家发布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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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最新净值4.159,涨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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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永利一年持有混合A: 华夏永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利一年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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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068,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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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宏利淘利债券基金暂停接受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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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富国汇泽一年定开债A最新净值1.0665,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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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为申通快递打造的用户端储能项目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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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壁智能发布新一代MiniCPM 4.0端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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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A,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C: 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6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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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国泰上证综合交易ETF最新净值1.0454,跌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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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上银慧佳盈债券最新净值1.0173,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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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景顺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A最新净值1.1685,跌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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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军工ETF最新净值1.0496,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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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拟收购天羽飞训并增资海航技术 深化航空主业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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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泰康沪深300ETF最新净值4.4027,跌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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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平安添利债券A最新净值1.1508,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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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科创创业50ETF最新净值0.9405,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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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富国天兴回报混合A最新净值1.1461,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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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沪深300ETF最新净值1.1262,跌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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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抢滩美护赛道 创新活力驱动行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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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市场变革潮涌: 咨询及托管业务量激增 AI重构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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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与惠生工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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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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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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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半导体: 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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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LOF基金: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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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天治天得利货币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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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源研究院发布“悟界”系列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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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方大集团:深耕大健康赛道 培育全产业链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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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30: 关于同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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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6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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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福瑞30天持有期债券A,恒生前海福瑞30天持有期债券C: 恒生前海福瑞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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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养老目标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Y,东方臻萃3个月定开债券D: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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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添利货币B: 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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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飞桨赋能武汉229家企业AI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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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拟收购尼威动力55.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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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拟收购智者品牌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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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以绿色实践构建工业生态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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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铁线站台门加装项目提前半年竣工 方大集团“即装即用”技术打造轨道交通安全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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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方软件发布i2Backup V9 助力实现备份系统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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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银科技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约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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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发布2024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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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董事局主席更迭:李光宁因工作调动辞职 郭凌勇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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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回复市场关切 加速新质生产力战略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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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汇安裕华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385,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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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A,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C: 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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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中泰安悦6个月定开债基金6月5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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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054,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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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最新净值3.938,跌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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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科技与药师帮达成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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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5月份获千万级以上合同订单41.94亿元 同比增长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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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家市内免税店亮相武商集团旗下高端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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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下跌 需求回升 航企盈利前景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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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板块午后逆势上行,国企红利ETF(159515)涨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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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稳健: 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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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嘉实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349,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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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ETF: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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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国证2000指数增强A,景顺长城国证2000指数增强C: 景顺长城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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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丰润货币基金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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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中邮核心成长混合最新净值0.5196,跌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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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富国创业板ETF最新净值1.5708,涨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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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创业板50ETF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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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40LOF: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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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健康举办首届戒烟行业论坛 携手行业伙伴构建科学控烟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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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沈大工业母机集群2025年供需对接会在沈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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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400系列手机新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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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携新材料亮相餐博会 有望撬动餐具市场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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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来袭,华夏瑞享混合5月27日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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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兴业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5月30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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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圆鼎定开债: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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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平安惠信3个月定开债基金5月30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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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中证500ETF发起式联接A,兴业中证500ETF发起式联接C: 兴业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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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产业债A: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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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沙特ETF提示二级市场溢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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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五年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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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安业债券A: 中银证券安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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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乐顺39个月定开债A,平安乐顺39个月定开债C: 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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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壹账通与越南Tasco集团签署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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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2024年超过40%研发费用投入在新质生产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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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与九源基因在杭签署多款生物药及创新药械产品海外独家商业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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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港股通50指数ETF今日合计成交额1.53亿元,环比增加1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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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鑫景一年持有混合A,景顺长城鑫景一年持有混合C: 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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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A,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C: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5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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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限制接受壹仟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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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兴业货币基金B类份额2025年端午节前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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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内需: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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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40LOF: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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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40LOF: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5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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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基金暂停非直销渠道大额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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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未备案,私募基金合同真的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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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荣获华为“2024年度鲲鹏优秀实践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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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大连港时隔五年再迎国际邮轮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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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亿元并购中科视界 富煌钢构向高速视觉领域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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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巴西Mero4项目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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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低空经济生态场景大会在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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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济堂:丸剂数智工厂进入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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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与阿格斯将共同发布铁矿石混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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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A,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C: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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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稳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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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华泰柏瑞交易货币基金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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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指科技ETF: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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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竞争优势混合A,大成竞争优势混合C: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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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档十余部新片集结 多元类型助力暑期档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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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政策催生新一轮产品潮 年中车市冲量竞赛持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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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D: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D)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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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A最新净值1.0803,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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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国泰君安安睿纯债债券基金5月21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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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ETF南方: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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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汽车:别克昂科威家族第180万辆、别克君越第130万辆整车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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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创优品集团:一季度总营收44.3亿元 同比增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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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裕安混合A,国寿安保裕安混合C: 关于旗下国寿安保裕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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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发起A,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发起C: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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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精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银华信用精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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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ETF: 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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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资源构建产业链协同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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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医药:全球创新眼科药物GPN01768获澳门药监局批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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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安达上海清算所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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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混合A最新净值1.509,跌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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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稳元回报债券发起式A,汇添富稳元回报债券发起式C: 汇添富稳元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5年3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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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富国精准医疗混合A最新净值2.7151,涨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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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景祥纯债最新净值1.0409,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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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以超材料技术为核心驱动力 构建产业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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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运电路:2024年净利润6.75亿元 同比增长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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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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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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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诺安先锋混合A最新净值2.6622,跌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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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锦兴39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1,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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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国联安沪深300ETF最新净值4.6982,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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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预计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约63%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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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回集团:搭建赋能保险产品供给、交易及服务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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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阿科力持续攻坚高端化工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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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科技突围 微电生理2024年全面扭亏实现“摘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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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低山研学全面升级 助力景区全域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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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32,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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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663,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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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A,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C: 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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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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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鼎通债券A最新净值1.0704,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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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辰软件成功并购匈牙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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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7.34% 拟每股派现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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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2024年营收创5年新高 以AI布局新发展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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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AI+”迸发创新火花 技术革命催生新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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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招商添泰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57,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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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翔混合最新净值4.082,涨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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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中泰安益利率债A最新净值1.0569,涨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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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鹏扬淳合债券A最新净值1.0537,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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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工银稳健丰瑞90天持有短债A最新净值1.0664,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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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要约收购时间敲定 ST新潮获产业资本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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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天辰公司HPPO技术入选工信部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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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积极布局海外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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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范式:以“AI机芯”加速智能终端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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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聚焦主业稳健发展 2024年营收净利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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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2024年营收204.37亿元 同比增长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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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红利低波动ETF最新净值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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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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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长信稳健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609,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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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华宝资源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3.344,涨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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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6638,涨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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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大模型激烈比拼 纵深开拓应用场景成致胜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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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首季发布247条项目中标公告 电力、基建领域多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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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建信睿享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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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国泰中证动漫游戏ETF最新净值1.1146,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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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最新净值1.0371,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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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ETF最新净值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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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国金惠盈纯债A最新净值1.2686,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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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与实丰文化达成战略合作 共建AI产品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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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购买宏联电子将形成“材料+精密制造”优势和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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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5.5% 系统门窗业务成为第二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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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国泰估值LOF最新净值3.3088,跌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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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南方旺元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最新净值1.095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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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332,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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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兴全合兴LOF最新净值0.6308,跌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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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华夏兴华混合A最新净值2.645,跌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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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贸:2024年净利润12.62亿元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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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2024年归母净利润41.16亿元 同比增长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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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仍处于早期阶段 专家建议加大双向交互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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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产业热潮涌动 上市公司下好创新“先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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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生活:积极拥抱AI浪潮 完成DeepSeek本地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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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亿元 净亏损10.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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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最新净值1.7746,跌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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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富国天瑞强势混合最新净值0.7223,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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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金定开债A,平安惠金定开债C: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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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兴全合润LOF最新净值1.5795,跌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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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合享1年定开债: 平安合享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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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2024年净利润126.92亿元 同比增长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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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叶国富:成为更适合中国主流家庭的国民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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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成功研发出固态电池专用B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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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华宝券商ETF最新净值1.0577,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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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最新净值3.0785,跌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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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A,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Y: 关于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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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顺和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国投瑞银顺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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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国联安中证半导体ETF最新净值1.0471,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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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20亿元设立煤制气公司 助力能源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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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研发成功新一代智能化柔性钢筋焊网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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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2024年实现净利润46.63亿元 今年一季度预计增利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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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2024年实现净利润25.8亿元 今年将攻坚重点项目力争实现产能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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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运营构筑核心竞争优势 新城控股打造高质量发展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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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2024年分红比例达到70%以上 位居A股上市公司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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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南方阿尔法混合A最新净值0.5209,跌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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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永赢信利碳中和主题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20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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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南方卓元债券A最新净值1.0837,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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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华夏鼎业三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16,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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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714,涨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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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2024年营收利润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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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2024年营收保持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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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酒店发展2024年收入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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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国际2024年实现收入70.11亿元 同比增长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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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四季度净利润增长92.20% 布局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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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携手丰田汽车公司 打造氢燃料电池智能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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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2024年实现净利润1.27亿元 同比增长24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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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基金净值:农银研究精选混合最新净值3.2211,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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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稳骏纯债: 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5年03月2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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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基金净值:广发汇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最新净值1.0282,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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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信息产业智选混合发起A,永赢信息产业智选混合发起C: 永赢信息产业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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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年年恒夏一年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21,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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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仙谷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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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近百家上市公司参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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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登陆创业板:深耕塑机配套件 铸就行业领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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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咨询ESG数字化平台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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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发布全球首款音乐推理大模型Mureka 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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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研发成果加速涌现 有望开启全新成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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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宣布成立机器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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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为引进新的战略股东 控股股东拟公开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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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智行:2024年营收7503万美元 同比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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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博时中债1-3年国开行A最新净值1.05,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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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新锐混合A: 关于中信保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开展直销柜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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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上银慧鑫利债券最新净值1.1494,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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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最新净值5.05,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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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新兴成长混合A,东方红货币D: 关于东方红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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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保健酒业公司举办2025年聚商融媒恳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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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2024年实现营收428.96亿元 净利润12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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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ETF最新净值1.3366,涨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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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股拉升,电力ETF、公用事业ETF、绿色电力ETF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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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安心A,嘉实安心B: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202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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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汇添富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最新净值0.8293,涨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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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ETF联接A最新净值1.5556,涨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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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减亏 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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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传媒:2024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2.73亿元 同比增长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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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富利混合A最新净值2.1237,跌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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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2.767,跌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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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嘉实致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437,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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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1.0557,跌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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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债券最新净值1.0386,涨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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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多路布局AI赛道 以技术突破传递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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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猫携手光羽芯辰 布局端侧AI万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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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 携手中国迈入合作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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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国泰惠信三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021,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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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嘉实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349,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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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工银瑞丰半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4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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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长盛稳鑫6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027,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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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工银瑞景定开发起式债券最新净值1.001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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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针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问题开展整改 推进启动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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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出货量再创历史新高 TCL电子2024年经调整归母净利润同比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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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公伟获评“2025福布斯中国行业发展领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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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西凤升级版产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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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与华为就医疗健康领域全面合作 赋能产业智能化升级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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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中航瑞苏纯债A最新净值1.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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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天弘兴益一年定开最新净值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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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平安季开鑫定开债A最新净值1.2749,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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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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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华夏鼎源债券A最新净值0.8377,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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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多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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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锂电池赛道布局 亿纬锂能拟发行可转债募资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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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快送宠物专送在7城开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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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招商安和债券A最新净值1.0654,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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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瑞纯债A最新净值1.0254,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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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最新净值0.7392,跌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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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万家新兴蓝筹A最新净值2.5742,跌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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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富国泽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31,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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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6.40亿元 同比增长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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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上市公司,上交所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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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4年实现净利润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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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子公司收购Volocopter GmbH相关资产完成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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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国际助力湖北深化国际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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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在乌兹别克斯坦获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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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与海创药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拓全球生物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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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37.04% 主营产品精铋价格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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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恒惠30天持有超短债A最新净值1.1176,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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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567,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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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基金净值:申万军工LOF最新净值1.0505,跌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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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最新净值1.361,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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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基金净值:平安惠信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83,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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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郎智能:上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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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2024年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6.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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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2024年网络游戏业务收入1977亿元 海外游戏收入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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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发布“添翼”医疗健康智能化全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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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召开2024年度全球投资者业绩说明会 深化战略转型锚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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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AI+信创”生态联盟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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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定增市场暖意渐浓 上市公司加码新技术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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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金总裁喻友平:垂类大模型是当前企业提升效率重构竞争力的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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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0.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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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鹏华稳瑞中短债A最新净值1.0883,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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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招商产业精选股票A最新净值1.2016,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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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上银慧享利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发起A最新净值1.0963,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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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博时优质鑫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0.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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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征信举办首期PrompTalk人工智能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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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赴港上市 迈威生物被要求出具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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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己汽车发布“IM AIOS生态座舱”并首次将阿里生态服务以AI Agent形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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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2024年归母净利润15.57亿 同比增长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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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2024年实现净利润21.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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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房地产ETF最新净值1.4583,涨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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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泓德泓信混合最新净值1.5572,涨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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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稳嘉混合A最新净值1.1512,跌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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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万家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1.553,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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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人保民享利率债债券A最新净值1.0192,跌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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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7.40亿元 拟10派4.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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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智能化竞争白热化 智驾技术加速行业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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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 此前多名高管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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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港口业务放量 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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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创投启用全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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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光电一体化战略成效显著 核心技术助力关键领域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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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兴银合盈债券A最新净值1.022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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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华夏恒慧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86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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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农银研究精选混合最新净值3.2665,涨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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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A最新净值1.0677,涨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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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A最新净值1.1017,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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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落成国际OEM智造工厂 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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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持续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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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招商成长LOF最新净值3.605,涨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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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南方景气驱动混合A最新净值0.703,涨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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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中信保诚双盈LOF最新净值0.9821,涨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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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非银ETF最新净值0.8033,涨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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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兴全合润LOF最新净值1.6182,涨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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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亮相2025第二届中国汽车&零部件CIO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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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2024年实现营收599.92亿元 销售额稳居行业第一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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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无人智驾驶入北京三环内 Robotaxi开启规模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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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中银稳汇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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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A,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C: 关于旗下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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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货币A,中海货币B: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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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永泰定期开放债券: 鹏华永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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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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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享混合F: 关于新增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F类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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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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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陆享基金为万家启源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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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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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药精选股票A,平安医药精选股票C: 关于新增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平安医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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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集团携手网易云商共建数字化商业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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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鱼联席CEO任思敏:依托AI技术驱动效率提升 加速新业务商业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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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基金净值:华夏上证50ETF最新净值2.7236,跌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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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泰悦利三个月定开债A,景顺景泰悦利三个月定开债C: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悦利三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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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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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3773,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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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信息科技混合发起A,中欧信息科技混合发起C: 中欧信息科技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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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已成立Sun-BCI Lab脑机接口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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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策划案AI agent解锁全新功能 融合应用DeepSeek提升决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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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与重科院联合开发的“知算”平台有望年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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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必选联合发布全尺寸科研教育人形机器人天工行者 售价29.9万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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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携创新产品矩阵亮相慕尼黑上海光博会 赋能行业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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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落子印尼 加速出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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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基金净值:国联高质量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7359,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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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基金净值:财通资管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7537,跌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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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基金净值:嘉实回报混合最新净值1.409,跌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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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基金净值:大成消费精选股票A最新净值0.7316,跌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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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医药ETF最新净值0.3572,跌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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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公司股票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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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子公司与禾川机器人联合研发人形机器人关节模组等关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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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2000ETF最新净值1.1771,涨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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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天弘鑫意39个月定开债基金3月14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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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工银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最新净值1.1799,涨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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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安悦纯债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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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基金3月18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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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携手浙旅投资 共探“文旅+科技”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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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发布浸没式液冷分布式算力解决方案 助力数据中心本地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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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今夕共西溪》创文旅融合场景消费新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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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朔利率债A,大成景朔利率债C: 关于大成景朔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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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恒惠定开债最新净值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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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品质回报混合A: 广发品质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品质回报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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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基金净值: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A最新净值1.2338,跌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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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基金净值: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61,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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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欧曼银河重卡发布 推出新租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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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桑科技:厚积二十余载 稳步迈向全球音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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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1.79%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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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招商添荣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692,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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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200: 关于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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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战略新兴产业股票A最新净值0.9625,跌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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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联接A,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联接C: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东方财富证券和新浪仓石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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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南方招利一年债券最新净值1.1236,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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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动力大圆柱电池一期量产示范线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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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国泰惠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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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最新净值1.1664,跌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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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鑫选C: 关于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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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最新净值1.1514,跌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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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招商品质升级混合A最新净值0.7078,涨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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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收到某国际头部核心车企开发定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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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设立时空智能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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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暖风频吹 快手等相关概念股市场反应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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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基金净值:大成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1252,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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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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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基金净值:中加瑞享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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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基金净值:华商鸿丰纯债最新净值1.0116,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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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基金净值:中航瑞发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31,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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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兔速递:2024年收入同比增长15.9% 净利润实现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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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铸锻件极限制造实验室获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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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上调回购价格上限 释放积极发展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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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科技IPO提交注册:市占率领先 以核心技术引领色谱行业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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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平安添利债券A最新净值1.1476,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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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ETF最新净值1.0244,涨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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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基金净值:兴全精选混合最新净值2.5938,涨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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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基金净值:招商添泰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35,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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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房地产ETF最新净值1.4543,涨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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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汇通控股3月4日登陆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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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拟收购三门峡铝业 完善产业链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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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2024年净利同比增长61.46% 拟提前筹划2025年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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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股票最新净值2.6145,跌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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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308,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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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7114,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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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聘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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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A最新净值1.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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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泸州老窖·国窖1573封藏大典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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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图测控与航天驭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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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国内Ⅲ期临床揭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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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提升新型绿色能源领域业务占比 持续现金分红增强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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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总裁李其林:生态环境产业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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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A,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C: 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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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财通安益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555,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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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A最新净值1.024,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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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稳宁6个月定开债: 淳厚稳宁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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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中银证券安泽债券A最新净值1.1396,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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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超五成 多元业务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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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成立30周年:坚守创业初心 再启数智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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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交银裕祥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23,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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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基金净值:财通安瑞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2043,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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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ETF联接A最新净值1.0986,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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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最新净值1.634,涨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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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基金净值:富国金融债债券型最新净值1.0827,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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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金智能宣布完成数亿元B+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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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发布全新燃气发动机WP16NG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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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与丽适达成战略股权合作 共同布局高端岩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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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努力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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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配置 宁波华翔拟出售欧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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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芬体育:2024年四季度营收同比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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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冠电缆: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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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计提新丽传媒商誉减值10.5亿元至1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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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注射用THDBH120降糖适应症Ib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终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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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科药业:数据监查委员会完成康替唑胺全球III期临床试验首次安全性及有效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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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拟向实控人夏军定增募资5.5亿元 提升控制权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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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获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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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新型TYK2变构抑制剂ICP-488治疗银屑病III期临床试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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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生态孕育未来产业新星 破解“杭州六小龙”腾飞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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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英大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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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A,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开债券C: 关于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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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 关于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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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盈沛纯债债券A,宝盈盈沛纯债债券C: 关于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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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2024年研发投入达10.39亿元 保持行业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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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融合AI大模型 打造“城市AI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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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荣获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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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旗下新华三:推进全栈液冷技术的产品应用和落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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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赋能环保 京源环保亮相全球开发者先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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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504,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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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兴全新视野定开混合最新净值1.846,涨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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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永赢汇利六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609,跌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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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681,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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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优选混合最新净值4.0691,涨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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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富国天益价值混合A最新净值1.4291,涨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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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金元顺安泓丰87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3,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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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ETF最新净值0.6113,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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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最新净值0.8447,涨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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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招商鑫福中短债A最新净值1.1673,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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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2025年首单定向可转债披露 优机股份拟募资1.2亿元扩大中高端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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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永赢信利碳中和主题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207,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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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鹏华丰尊债券最新净值1.0488,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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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锦兴39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253,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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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汇安恒鑫12个月定开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679,跌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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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平安惠泽纯债最新净值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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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刘军:与DeepSeek深入合作 加速企业智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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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东方主题精选混合最新净值0.9379,跌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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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顺荣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328,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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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尊弘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76,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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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国联安增裕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596,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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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A最新净值1.301,涨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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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科技新成果不断涌现 上市公司积极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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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家电上市公司去年业绩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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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119,涨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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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南方绩优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8441,涨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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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065,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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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中银添利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425,涨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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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长城中债1-3年政金债A最新净值1.0545,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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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携手弗迪电池举办“第三届超级电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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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无人车完成10亿元C+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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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交银阿尔法核心混合A最新净值2.8254,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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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兴银鑫日享短债A最新净值1.0922,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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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国泰惠融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815,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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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最新净值1.773,涨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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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上银慧享利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发起A最新净值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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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控股子公司慧图科技全面接入DeepSeek 进一步推进水利智慧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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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远知行:构建多元自动驾驶应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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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长城医疗保健混合A最新净值2.2924,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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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最新净值1.0758,涨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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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益纯债A最新净值1.0412,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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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南方产业活力最新净值1.402,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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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华商量化进取混合最新净值0.984,涨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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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中标华润电力1.8GW组件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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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携手特来电成立合资公司 共促新能源重卡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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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国联安恒利6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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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689,跌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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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招商安和债券A最新净值1.0667,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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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西部利得汇享债券A最新净值1.3158,跌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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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永赢众利债券A最新净值1.1836,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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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DeepSeek部署有效提升研发效率和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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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集团达成肿瘤药国际授权 潜在交易金额超1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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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以数智化打造智能制造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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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增持完毕 累计增持1亿元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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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太平恒泰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423,跌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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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华商鸿悦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322,跌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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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6121,跌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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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平安惠悦纯债A最新净值1.102,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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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7609,跌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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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可为客户提供各种化学体系的全固态电池生产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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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与JITRI等共建联合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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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以全栈AI护航第九届亚冬会赛事运维“零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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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行情“催肥”化肥需求 生产企业保供稳价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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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北交所公司春节后获机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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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将继续深耕高性能光学材料和先进元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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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安星人工智能安全运营系统完成适配Deep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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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欧智造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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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南方宝顺混合A最新净值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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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申万军工LOF最新净值1.0043,跌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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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大成积极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845,跌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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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创金合信利辉利率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41,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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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创金合信汇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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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金饰走俏 上市公司创新驱动业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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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0家生物医药公司业绩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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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市场回暖 深圳楼市“小阳春”渐行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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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整车上量焕新、扬帆出海 重庆汽车行业产值今年力争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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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真善美”古井贡酒·年份原浆“三品工程”启动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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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鹏扬淳悦一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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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招商享诚增强债券A最新净值1.1146,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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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0.9779,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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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万家鑫耀纯债A最新净值1.0442,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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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中加穗盈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1008,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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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基金净值:博时军工主题股票A最新净值1.396,涨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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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最新净值1.813,涨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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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基金净值:鹏华成长智选混合A最新净值0.7737,涨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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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银华丰华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432,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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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瑞纯债A最新净值1.0286,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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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旗下天工AI正式上线“DeepSeek R1+联网搜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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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中银多策略混合A最新净值1.405,涨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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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电子ETF联接A最新净值1.431,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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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鑫元安硕两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067,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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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家公司预计2024年净利润超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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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北交所公司预计2024年业绩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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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经济混合人民币,工银新经济混合美元: 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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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坚持主业聚焦战略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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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预计2024年度营收7亿元-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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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利优选混合A,长安鑫利优选混合C: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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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中银招利债券A最新净值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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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发起式A: 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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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预计2024年净利润1.7亿元—2.3亿元 旗下公司硅基负极材料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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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公司:2024年预计实现净利润-4.3亿元至-2.2亿元 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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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WeChat港币钱包连接内地个人商户 “扫码”支付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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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A最新净值1.5708,涨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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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科创红土LOF基金季度涨幅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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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招商瑞阳混合A最新净值1.2575,涨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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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天弘创新领航C基金季度涨幅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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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兴全精选混合最新净值2.5101,涨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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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2024年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205.32%-3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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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 利元亨全力应对2024年业绩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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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19000万元至23000万元 战略调整聚焦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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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积极布局低空经济 规划卫星通信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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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预计2024年净利润13.24亿元至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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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预计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3亿元至2.88亿元 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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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萌宠撬动大经济 春节宠物消费将迎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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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2024年净利润预亏6亿元-8.9亿元 子公司Airwork继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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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预计2024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产品创新驱动销售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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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海外市场获进展 取得17项境外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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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主动控量挺价 2024年预计实现净利润3.2亿元至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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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 铜箔项目亏损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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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预计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500万元至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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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钴产销量显著增长 洛阳钼业业绩大幅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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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宏汉霖私有化议案未获通过 复星医药:将继续支持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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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私有化复宏汉霖不予实施 复宏汉霖将保留H股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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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因素驱动 37家公司去年业绩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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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瞄准个性化需求 提倡“超一级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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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补链强链瞄准“富矿” 近三成并购标的为昔日拟IPO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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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兴3个月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394,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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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惠丰39个月定开: 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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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国联安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最新净值0.6179,跌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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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华夏鼎瑞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359,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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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1021,跌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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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华安聚优精选混合最新净值0.5878,涨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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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鹏华丰玉债券A最新净值1.0756,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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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基准做市信用债ETF全部结募,110亿的公司债ETF(511030)刚刚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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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兴业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最新净值1.0961,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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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ETF(159813)盘中涨超3%,成交额突破4亿元,中芯国际、兆易创新涨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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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石油拟42亿元要约收购ST新潮20%股权 剑指上市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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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芳纶项目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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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大成睿享混合A最新净值1.5269,涨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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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太平丰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081,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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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ETF(512670)盘中一度涨2.59%,成交额突破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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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恒惠30天持有超短债A最新净值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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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债A最新净值1.039,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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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需求带动行业景气度提升 芳纶纸类公司业绩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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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2024年12月营收264.37亿元 速运物流板块业务量同比增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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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细胞:预计2024年扭亏为盈 “摘U”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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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2024年净利润预计亏损约70亿元至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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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50ETF: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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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A最新净值1.66,涨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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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双鑫添利债券A最新净值1.1483,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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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天弘同利LOF最新净值1.2804,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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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万家悦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A最新净值1.0533,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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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公司积极调配抗流感药物驰援西藏地震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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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着力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 齐鲁氢能公司或成国内第一大液氢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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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华酒店拟31.2亿港元收购恒基地产“香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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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预计2024年实现扣非净利21.90亿元至22.90亿元 同比增长55.26%-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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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董事长李毅:围绕主业拓展业务 发力固态电池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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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家企业入围全球高质量企业TOP1000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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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预计2024年净利润为6500万元至9000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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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航司12月旅客周转量均实现双位数增长 2024年民航业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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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AI引领创新 五大AI新品发布赋能千行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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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销量止跌回升 行业发展环境有望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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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新政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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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从“创·道·荟”论坛启程 迈向新合伙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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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暂停招商中证银行AH价格优选ETF发起式联接基金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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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8039,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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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国泰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402,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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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A最新净值1.089,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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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顺和一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34,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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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新型硅负极优势凸显 已获头部动力客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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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聚焦主业 积极发展“宠物医药”“合成生物”等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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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农银金润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418,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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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8631,跌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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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裕浙3个月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167,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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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0.7455,跌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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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基金净值:交银丰盈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1267,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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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快手年货节:泛货架GMV同比增长71% 搜索GMV同比增长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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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历史新高 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1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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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发力 激发医药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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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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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9347,跌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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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银行ETF最新净值1.2983,跌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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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天弘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发起A最新净值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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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ETF最新净值0.767,跌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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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9254,跌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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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式养殖到区域农业龙头 湘佳股份做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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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控股以创新 引领建陶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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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华润元大润享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726,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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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招商瑞文混合A最新净值1.2265,跌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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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基金净值:鹏扬淳合债券A最新净值1.1112,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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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29,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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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诚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58,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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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进军珠宝消费领域 北京展示中心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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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债A最新净值1.0394,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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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基金净值:嘉实双季瑞享6个月持有债券A最新净值1.0664,跌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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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基金净值:银华上证科创板100ETF最新净值0.8526,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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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基金净值:泰信鑫益定期开放A最新净值1.2712,跌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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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6463,跌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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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频现 A股公司密集发布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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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线下分销渠道年货节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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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完成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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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新一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完成试产流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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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启动乐山基地项目 助力无人机产业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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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教育:更名为“东软睿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 “教医养康旅”五位一体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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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上海耀雪冰雪世界:“冷”资源加速释放“热”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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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档电影竞争激烈 企业加紧“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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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维:持续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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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基金净值:华润元大润丰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666,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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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基金净值:嘉实60天滚动持有短债A最新净值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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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基金净值:国泰瑞泰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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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基金净值:南方景气驱动混合A最新净值0.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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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基金净值:天弘优利短债发起A最新净值1.0837,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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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基金净值: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债券最新净值1.0334,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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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智造: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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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基金净值:华宝中证A100ETF最新净值0.9221,涨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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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亚洲: 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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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基金净值:工银前沿医疗股票A最新净值2.536,跌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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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林格殷格翰中国与上药控股达成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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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武汉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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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邓英杰:借力ESG打造世界一流钨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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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需求现分化 特种钢受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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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东施延军拟减持不超过1.30%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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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基金净值: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1.1621,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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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基金净值:兴业安弘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742,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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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瑞纯债A最新净值1.0295,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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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基金净值:招商添锦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15,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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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战略新兴产业股票A最新净值0.8043,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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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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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 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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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AI+药物递送” 剂泰医药完成C轮融资